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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名称  
食品分类号09.01
食品名称鲜水产
食品名称描述除冷藏、在冰上保存以外,不进行任何其他的处理的水产品。
相关食品标准GB 273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添加剂功能最大使用量/(g/kg) CNS号INS号备注
4-己基间苯二酚抗氧化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4.013586仅限虾类。残留量≤1mg/kg
植酸(又名肌醇六磷酸),植酸钠抗氧化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4.006仅限虾类。残留量≤20mg/kg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抗氧化剂、防腐剂0.105.001,05.002,05.003,05.004,05.005,05.006220,224,223,221,222 ,—仅限于海水虾蟹类及其制品 。仅限焦亚硫酸钠用作抗氧化剂、防腐剂时,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2016年8月8日由关于抗坏血酸棕榈酸酯(酶法)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2016年第9号)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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