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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名称  
食品分类号13.02.01
食品名称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食品名称描述以一种或多种谷物(如:小麦、大米、大麦、燕麦、黑麦、玉米等)为主要原料,且谷物占干物质组成的25%以上,添加适量的营养强化剂和(或)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适于6月龄以上婴儿和幼儿食用的辅助食品。
名称描述来源GB 10769-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相关食品标准GB 10769-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添加剂功能最大使用量/(g/kg) CNS号INS号备注
碳酸氢铵膨松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6.002503 ii
碳酸氢钠膨松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6.001500ii
上级分类赋予的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单,双甘油脂肪酸酯(油酸、亚油酸、棕榈酸、山嵛酸、硬脂酸、月桂酸、亚麻酸)乳化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0.006471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抗氧化剂0.0504.011304以脂肪中抗坏血酸计
磷酸,焦磷酸二氢二钠,焦磷酸钠,磷酸二氢钙,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铵,磷酸氢二钾,磷酸氢钙,磷酸三钙,磷酸三钾,磷酸三钠,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焦磷酸四钾,焦磷酸一氢三钠,聚偏磷酸钾,酸式焦磷酸钙水分保持剂、膨松剂、酸度调节剂、稳定剂、凝固剂、抗结剂1.001.106,15.008,15.004,15.007,15.010, 06.008,15.009,06.006,02.003,01.308,15.001,15.002,15.003,15.005,15.006,15.017,15.013,15.015,15.016338,450i,450iii, 341i,340i,342ii,340ii,341ii,341iii,340iii,339iii,452i,451i,339i,339ii,450(v),450(ii),452(ii),450(vii)仅限使用磷酸氢钙和磷酸二氢钠,可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PO43-)计
磷脂抗氧化剂、乳化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4.010322
柠檬酸及其钠盐、钾盐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1.101,01.303,01.304330,331iii,332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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