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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糖色(普通法)
中文名称焦糖色(普通法)
英文名称caramel colour class I – plain
CNS号08.108
INS号150a
功能着色剂
备注
   焦糖色(普通法)  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 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1.04.02调制炼乳(包括加糖炼乳及使用了非乳原料的调制炼乳等)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3.0冷冻饮品(03.04食用冰除外)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3.04食用冰除外。
03.01冰淇淋、雪糕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3.04食用冰除外。
03.02--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3.04食用冰除外。
03.03风味冰、冰棍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3.04食用冰除外。
03.05其他冷冻饮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03.04食用冰除外。
04.01.02.05果酱1.5
04.04.01.03豆干再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2016年6月30日由关于海藻酸钙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2016年第8号)增补。
04.04.01.03.01炸制半干豆腐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2016年6月30日由关于海藻酸钙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2016年第8号)增补。
04.04.01.03.02卤制半干豆腐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2016年6月30日由关于海藻酸钙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2016年第8号)增补。
04.04.01.03.03熏制半干豆腐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2016年6月30日由关于海藻酸钙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2016年第8号)增补。
04.04.01.03.04其他半干豆腐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2016年6月30日由关于海藻酸钙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2016年第8号)增补。
05.0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5.01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5.01.01可可制品(包括以可可为主要原料的脂、粉、浆、酱、馅等)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5.01.02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除05.01.01以外的可可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5.01.03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使用可可脂代用品的巧克力类似产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5.02糖果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5.02.01胶基糖果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5.02.02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5.03糖果和巧克力制品包衣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5.04装饰糖果(如工艺造型,或用于蛋糕装饰)、顶饰(非水果材料)和甜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6.03.02.04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6.06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7.03饼干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7.03.01夹心及装饰类饼干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7.03.02威化饼干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7.03.03蛋卷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7.03.04其他饼干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7.04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仅限风味派馅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仅限风味派馅料
08.02.01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1.05调味糖浆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1.05.01水果调味糖浆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1.05.02其他调味糖浆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03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03.01酿造食醋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03.02配制食醋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04酱油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04.01酿造酱油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04.02配制酱油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05酱及酱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05.01酿造酱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05.02配制酱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复合调味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1固体复合调味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1.01固体汤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1.02鸡精、鸡粉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1.03其他固体复合调味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2半固体复合调味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2.01蛋黄酱、沙拉酱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2.02以动物性原料为基料的调味酱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2.03以蔬菜为基料的调味酱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2.04其他半固体复合调味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3液体复合调味料(不包括12.03,12.04)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3.01浓缩汤(罐装、瓶装)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3.02肉汤、骨汤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3.03调味清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3.04蚝油、虾油、鱼露等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4.02.03果蔬汁(浆)类饮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3.01含乳饮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3.01.01发酵型含乳饮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3.01.02配制型含乳饮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3.01.03乳酸菌饮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3.04其他蛋白饮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2016年11月17日由关于食品用香料新品种9-癸烯-2-酮、茶多酚等7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和食品营养强化剂钙扩大使用范围的公告(2016年第14号)增补。
14.08风味饮料(仅限果味饮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仅限果味饮料。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5.01.03白兰地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5.01.04威士忌6.0 g/L
15.01.06朗姆酒6.0 g/L
15.01.07其他蒸馏酒1.0 g/L仅限龙舌兰酒。
2019年7月22日由关于可溶性大豆多糖等19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19年第4号)增补。
15.02配制酒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5.03.01.03调香葡萄酒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5.03.02黄酒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5.03.05啤酒和麦芽饮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6.01果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如用于果冻粉,按冲调倍数增加使用量
16.06膨化食品2.5
   焦糖色(普通法)  来源于相应液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14.06.02.01含乳蛋白固体饮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限量数据来源于: 含乳饮料
14.06.02.01.01乳酸菌含乳蛋白固体饮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限量数据来源于: 含乳饮料
14.06.04.02果蔬固体饮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限量数据来源于: 果蔬汁(浆)类饮料
14.06.04.05.01果味风味固体饮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仅限果味饮料。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限量数据来源于: 风味饮料(仅限果味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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